一、基本要求
1.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2.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各学院调剂办法。
二、分数及科目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1年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条件。
5.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名单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剂程序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
2.各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
4.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公告。
5.学院应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五、联系咨询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200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8616826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任老师
8616868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老师
86168659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卢老师
86132711
机电工程学院
贺老师
86621740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许老师
86168085
化学与化工学院
郭老师
86168830
经济与管理学院
邓老师
86168550
设计与艺术学院
安老师
8613276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加老师
86132535
文理学院
秦老师
86168320
教育学院
马老师
86132807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魏老师
86168305